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由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四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kfq.hlbe.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经开区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项目区管委会办公楼702室,邮编:021000,联系电话:0470-8575699)
一、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并通过多元化公开信息方式,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宣传单、墙报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大力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文件要求,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对“三公”经费工作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并虚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制定了开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公开形式、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根据有关《条例》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区相关文件信息,通过多元化的公开信息方式包括网络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我区政务的公开化、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涉秘信息,严格把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公众可以通过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查阅获取信息。2018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我区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为0。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数量不足、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深度不够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查询的便捷程度方面,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有待继续拓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
2019年,经开区管委会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推进重要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执法监管结果、公共资源服务、环境、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地做好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备案,对原有的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继续完善公开机制。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强化公开领导机制建设,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明确要求,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健康有序。
3、提升公开工作水平。依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握公开程序,配齐配强队伍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二)附表。
2018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内容附表如下:
2018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十、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 ||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 是/否 | 是 |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 ||
(三)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是/否 | 否 |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是/否 | 是 |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 是/否 | 是 |
(六)是否公开“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及办事指南 | 是/否 | 是 |
单位负责人:赵福国 审核人:李海滨 填报人:李传宇 | ||
联系电话:15705050615 填报日期:2018.12.7日 |
主办: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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